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蠡河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292-FYWL-G2024-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0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292-FYWL-G2024-0012
项目名称:蠡河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78.6157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78.615782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蠡河公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位于东至华清大道,西至蠡河道,南至和风路,北至周新路(蠡河公园范围),其中绿化面积369276.43㎡、秩序维护面积416329.62㎡、环境管理面积383721.49㎡、水域面积33286.13㎡,公厕3座。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包括蠡河(大通路到高运路)、蠡河(高浪路-观山路(蠡河东岸))、蠡河(观山路-和畅路)、蠡河(周新路到大通路)、蠡河风景区、蠡河景观带(吴都路-和风路)、观山名筑、2023年植树节地块、蠡河B区东岸(观山路-和畅路22植树节),上述区域的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环境管理、公厕保洁、水域环境管理等,具体详见清单;
(3)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符合采购人考核合格要求;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正、反双面扫描件)
8.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9.项目经理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三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10.承诺书一、二、三(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评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2-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