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询价函

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为切实保障我院用电安全,有效排查电力设备安全隐患,拟对我院电力设备开展 2025 年度预防性试验工作。诚邀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

2. 项目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开放大道北路112号)

3. 工期要求: 5 日历天

4. 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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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范围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招标人保留最终解释权。鉴于我院配电线路使用年限较长,报价供应商须对重点部位的每条线路进行全面细致的试验检查,若因未按要求执行导致安全隐患,供应商将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5.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元整(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规范要求:

1. 施工过程中的各道工序须严格遵循《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与《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相关规定,确保试验质量达到行业标准。

2.每道工序完成后,需经投标方与招标方技术人员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与《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工序施工,招标方将全程参与验收工作。

3.本预防性试验及验收具体执行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 DL-T596-202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等相关标准。

(2)试验过程中需确保数据精准、试验及时、项目完整。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仔细核对各项试验项目,完整记录试验数据,待确认试验结果无误后,方可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状态。

(3)电气试验完成后,供应商须出具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试验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四、其他

1、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应包含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报价表(格式自拟,需特别注意,当报价表中出现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文件装订与数量:供应商需将上述所有资料统一装订成册,装订数量为一式三份。

3、提交时间与地点:请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0 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投递至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收件人为徐金国,联系电话:0515 - 68667096。密封文件表面需清晰标注报价人姓名及联系号码。

4、询价截止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入围供应商。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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