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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X-ZAZ-2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2****5年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注册后查看0.0**$3元

最高限价(单价合计):2注册后查看7.0**$3元

采购需求: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堤防4**$3.1***4千米,加培堤防6***1.8***1千米,处理沙堤长度1***8.1***3千米,堤坡防护4**$3.8***1千米,治理险工段长度4**$3.4***8千米,修建堤顶道路5***9.0***5千米等。本采购检测项目主要对2****5年实施的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测达到实际发生累计2注册后查看0元时终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5年5月2**$3日至2****5年5月2**$3日,每天上午8:3**$3至1**$3:3**$3,下午1**$3:0**$3至1**$3:0**$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通知代理机构,如因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5年6月4日9点3**$3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3号远东大厦3***1室

五、开启

时间: 2****5年6月4日9点3**$3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3号远东大厦3***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4-6注册后查看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3号

联系方式:0***4-2注册后查看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1 3****1 0****0 0****0 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元

电 话:0***4-2注册后查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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