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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新建船舶岸电工程项目-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新建船舶岸电工程_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新建船舶岸电工程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1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补充公告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新建船舶岸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5-0853),于2025年3月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原文: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及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7)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及工程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附表(1)商务评分细则”原文:
2 | 业绩 | 业绩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的类似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备注: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价为准。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依据,同一项目(标段)业绩不重复计算。 |
现修改为:
2 | 业绩 | 业绩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不少于人民币240万元的类似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备注: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价为准。每份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复印件作为依据,同一项目(标段)业绩不重复计算。 |
3.招标文件全文所涉及之处均按上述修改作出调整。
注: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