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宣传片视频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706-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宣传片视频制作项目已由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以2025年第九次党委会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 项目内容
华东监理公司作为市场化经营主体,需要通过企业形象宣传片传递专业、可靠、创新的品牌形象,凸显在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和试验检测等领域的专业实力,以增强客户信任度与行业影响力。拟制作公司整体形象宣传片(8-10分钟)、工程监理业务宣传片(3-5分钟)、招标代理业务宣传片(3-5分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
2.4 服务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
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各类央企或国企宣传视频制作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合同;②视频作品案例电子版(MP4格式)。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开始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3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方案设计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3.4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9)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查询记录。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7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706-GK+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为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人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706-GK+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6月20日13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8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hdjlzbdl02@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