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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竞价采购公告

因水电一局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5年 0**$3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1**$3:0**$3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粉体无碱速凝剂

无碱粉体 掺量8%

3***0吨

2

液体无碱速凝剂

无碱液体 掺量8%

7***0吨

3

减水剂

高性能 掺量1%

8***0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出厂价、运到项目部指定地点交货价的运杂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买方要求分批次将所需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场地。

3、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县东部忠良乡境内施工现场。卖方在报价前应充分掌握项目现场道路情况,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转运费用、多次装运费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4、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卖方需提供送货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做好试验配比及产品调试工作,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符合买方施工现场使用要求(要求如下):

(1)外加剂产品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和检验,减水剂检验标准采用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0-2****4)规定的聚羧酸高性能缓凝型指标,减水剂的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4-2****5);速凝剂检验标准采用《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3注册后查看9-2****7),速凝剂的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5****1-2****7);

(2)速凝剂推荐掺量为8%,减水剂推荐掺量为1%,本工程所用骨料为碱活性骨料,需严格控制碱含量,无碱速凝剂碱含量必须≤1%,本工程为创优工程,严控混凝土质量,产品需进行适应性试验后并上报相应配比后方可投入使用,需投标人配合做相应配比试验。

(3)本项目属国家重点在建项目,质量把控较严,如外加剂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混凝土外观、性能、结构等质量,卖方1-3天无法排查原因解决的或无应急供应措施,造成现场混凝土施工停工,买方将追究卖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质保期:货到现场经项目验收合格后1**$3个月,若有延长保修请注明,质保期内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6、本次采购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平台线上支付,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3,0***0.0**$3元),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若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废标处理。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绿色建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8、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报价文件中需明确是否响应采购要求中的每一项要求。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3、询比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水电一局或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4注册后查看0***6-0**$3;QQ号:8注册后查看8**$3。

1**$3、付款方式:

(1)到货验收款:货到水电一局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指定施工现场验收检测合格使用无误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验收所需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相关文件,买方确认无误后,9**$3天内付到货金额9**$3%的货款。

(2)质保金:每批次货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3日内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为货到水电一局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工地交货完成经试验检测合格使用后1**$3个月。

1**$3、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产品进行更换,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三、第 轮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 (元)

备注

1

粉体无碱速凝剂

无碱粉体 掺量8%

3***0

2

液体无碱速凝剂

无碱液体 掺量8%

7***0

3

减水剂

高性能
掺量1%

8***0

合计金额大写:

税率;

本次报价响应竞价采购公告中全部采购要求。

报价有效期:6**$3天

报价已经包含相应的增值税、出厂价、运到项目部指定地点交货价的运杂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确定成交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交货期:按买方要求分批次将所需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场地。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县东部忠良乡境内施工现场。卖方在报价前应充分掌握项目现场道路情况,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转运费用、多次装运费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付款方式:(1)到货验收款:货到水电一局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指定施工现场验收检测合格使用无误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验收所需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相关文件,买方确认无误后,9**$3天内付到货金额9**$3%的货款。(2)质保金:每批次货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3日内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为货到水电一局广西来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工地交货完成经试验检测合格使用后1**$3个月。

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卖方需提供送货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做好试验配比及产品调试工作,确保混凝土外加剂符合买方施工现场使用要求(要求如下):(1)外加剂产品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和检验,减水剂检验标准采用《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0-2****4)规定的聚羧酸高性能缓凝型指标,减水剂的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4-2****5);速凝剂检验标准采用《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T3注册后查看9-2****7),速凝剂的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DL/T5****1-2****7);(2)速凝剂推荐掺量为8%,减水剂推荐掺量为1%,本工程所用骨料为碱活性骨料,需严格控制碱含量,无碱速凝剂碱含量必须≤1%,本工程为创优工程,严控混凝土质量,产品需进行适应性试验后并上报相应配比后方可投入使用,需投标人配合做相应配比试验;(3)本项目属国家重点在建项目,质量把控较严,如外加剂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混凝土外观、性能、结构等质量,卖方1-3天无法排查原因解决的或无应急供应措施,造成现场混凝土施工停工,买方将追究卖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伦国际2号地

邮 编:6注册后查看0

联 系 人:秦梦泽

电 话:1***2注册后查看1****3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5 年 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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