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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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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潮大街周边雨排更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招标编号:SZSG0****6G2***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


1.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潮大街周边雨排更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庆让发改发[2****4]5**$3号文件、初步设计以庆让发改发[2****5]6**$3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潮大街周边雨排更新工程

2.2建设地点:让胡路区新潮大街周边

2.3建设规模:长春路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圆管d6***0-d1****0共计2***4米,新建3****0m3/h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一座,外排管线聚乙烯(PE1***0)给水管DN8***0共计1***0米,新建雨水检查井9座,闸门井1座;望湖西路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圆管d6***0-d1****0共计2**$3米,雨水检查井1座,沉泥井1座,闸门井1座,新建3****0m3/h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一座,外排管线聚乙烯(PE1***0)给水管DN8***0共计1**$3米;新潮大街拆除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圆管d6***0-d1****0共计1****1米,球墨铸铁管DN3***0共计5***1米,拆除更换雨水检查井5**$3座,管线非开挖修复5**$3处,管线清淤DN4***0-DN1****0共计1****8米等。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5年0**$3月2**$3日至2****5年1**$3月1**$3日,共计1***9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控 制 价:1注册后查看2.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9**$3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注:自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1〕4**$3号文件执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

注:1.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招标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3周岁。) 2. 项目部人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3〕2号执行,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3)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

3.4信用要求(按招标文提供“信誉承诺书”):

(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5 0**$3 3**$3日2**$3:0**$3至2****5 0**$3 1**$3 日0**$3:0**$3。

(5个工作日)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3-1**$3:0**$3,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注册后查看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9-8注册后查看6

4.3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5 0**$3 2**$3 0**$3 0**$3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价格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1**$3.1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让胡路区西柳街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0注册后查看8****6

1**$3.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9-8注册后查看6

1**$3.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注册后查看0***0

1**$3.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5注册后查看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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