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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DNA倍体分析检测试剂框架协议的框架协议公告

2****5年0**$3月3**$3日 0**$3: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DNA倍体分析检测试剂框架协议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5年0**$3月3**$3日 0**$3: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5年0**$3月3**$3日至2****5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0**$3:0**$3 至 1**$3:0**$3下午:1**$3:0**$3 至 2**$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1**$3:0**$3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2***9.4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惠峰、徐静怡
项目联系电话1***7注册后查看1****1、1***3注册后查看5****8
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愚园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6****9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9号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注册后查看1****1、1***3注册后查看5****8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征集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7***6号

征集人联系人:励翔宇

征集人联系方式:0***1-6注册后查看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DNA倍体分析检测试剂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3***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0-0注册后查看8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需求:

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DNA倍体分析检测试剂框架协议1***0元1注册后查看0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应为响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如为授权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和唯一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如供应商拟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响应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相关许可或备案内容保持一致。(仅适用于医疗器械)。
4、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3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5年0**$3月3**$3日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3:0**$3至1**$3:0**$3,下午1**$3:0**$3至2**$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1**$3:0**$3(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5年0**$3月2**$3日 1**$3:0**$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4]2**$3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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