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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为了满足市民出行生活,提升公交服务品质,通过途安出行APP赋能电子商务应用打造更加便民利民的服务场景,为实现公交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目的。自贡盐都一卡通信息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卡通公司)拟邀约第三方公司共同建设打造基于途安出行的电子商务平台商城。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作商。详情如下:

一、企业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作为电商平台、企业福利平台、客户权益服务系统的软件供应方暨商品供应、数字文创、直播带货、乡村振兴服务的商贸服务方,已具有一切合法经营手续。

(三)不得有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合作商须具备成熟平台迁移经验,能够完整承接一卡通公司"途安优选"商城既有平台数据(含用户数据、订单数据等),并提供数据迁移方案及安全保障承诺书。

(五)合作商需提供与原技术架构(微信小程序+APP嵌入)的兼容性说明,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对接并保障用户界面一致性。

(六)合作商需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拥有相关安全资质证书,如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等,确保在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效保障资产安全性、数据安全性、信息安全以及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等问题,为平台的稳定运行和用户信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二、合作内容

(一)提供产品供应链资源,保证所有商品均来自正规渠道,负责产品上架、物流、配送、投诉、售后、财务清结算事宜,保证平台正常运营。

(二)配合一卡通公司运营和建设供应链体系。协助促成一卡通公司与客户单位签定运营服务及商品供应合同。

(三)负责“途安优选”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商品上架、财务清结算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合作商承担。合作期满后,应确保"途安优选"平台自合约终止次日起持续、稳定运营不少于12个月,且须维持原有服务品质及资源投入水平,并负责完成一卡通公司指定的新平台的对接和迁移工作,保障平台用户权益及市场运营的延续性。

(四)公众号和小程序基础商城搭建完善后,合作商为一卡通公司提供关于 “途安出行” APP 嵌入商城的技术支持,保持商城功能在一卡通公司 “途安出行” APP 中的呈现,与公众号和小程序版统一后台服务。合作商配合一卡通公司做好商城和 APP 用户的积分活动与兑换。

(五)合作商须派驻技术团队与原平台开发方(一卡通公司指定单位)进行为期 15 个工作日的系统交接,确保 API 接口、支付系统、用户积分体系等核心模块平稳过渡。

(六)合作商需承担过渡期并行运营成本,保障用户无感切换。

(七)合作商应保证平台运营的数据安全、稳定,如出现问题,合作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若因产品质量、服务等原因导致与客户之间产生争议,合作商应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涉及到司法纠纷由合作商负责处理。

三、平台需求

(一)平台建设和接入:本电子商务平台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发,需嵌入途安出行APP并保持商城的功能和使用体验。

(二)用户界面和体验:提供直观、用户友好的界面,使用户能够轻松浏览产品、进行搜索、筛选和对比,并提供简单易懂的购买流程。

(三)产品展示和分类:支持多种产品展示方式,如列表、网格、轮播等,并具备灵活的分类和标签系统,使用户能够方便地浏览和定位所需商品。

(四)购物车和结算:提供购物车功能,使用户能够将多个商品放入购物车,并提供灵活的结算方式,如在线支付、货到付款等。

(五)订单管理和物流跟踪:具备完善的订单管理系统,包括订单状态跟踪、订单历史记录等功能,并与物流服务商集成,提供订单的实时物流跟踪信息。

(六)用户注册和登录:支持用户注册和登录功能,以便用户能够创建个人账户、管理个人信息和订单,以及享受个性化的服务和推荐。

(七)安全和隐私保护: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数据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等,以保护用户和商家的信息不受未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的影响。

(八)后台管理系统:具备强大的后台管理系统,使商家能够管理产品信息、库存、订单、促销活动等,并提供详细的报表和统计分析功能,以便做出有效的经营决策。

(九)其他:满足“途安优选”电子商城在本地的落地运营等相关功能。

(十)系统承接要求:

1.完整继承现有会员体系与用户积分资产

2.保持与"途安出行"APP的深度耦合,确保导航入口、支付通道、优惠券系统等核心功能无缝衔接。

四、合作商权益

为充分保障合作商的权益,激发合作积极性,在本次合作中,合作商将获得多方面的收益,具体如下:

(一)员工福利发放与订单金额分成:合作期间,一卡通公司将通过合作商在“途安优选”商城向员工提供福利支持,合作商将依据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从“途安优选”商城的订单金额中获取相应分成。

(二)市场拓展与技术提升:借助一卡通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与客户资源,合作商能够快速提升自身在市场中的知名度与占有率,拓展业务边界,获取更多潜在客户,从而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五、资料提交

(一)公司介绍和资质证明

1.公司介绍:公司的基本介绍(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等)

2.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资质证书等。

(二)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1.技术方案:详细描述解决方案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技术特点、功能和优势,需说明在安全性方面的技术措施和保障能力。

2.实施计划:说明项目实施的时间表、阶段性目标和关键里程碑,需明确各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安排。

(三)参考客户和项目经验

1.参考客户列表:提供过去或当前合作的客户名单,以展示公司的信誉和行业经验。

2.项目经验介绍:描述过去完成的相关项目,包括项目规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取得的成果。

(四)平台承接专项材料

1.数据迁移实施方案(含迁移工具说明、回滚机制、数据校验方案)

2.过渡期运营保障预案(含故障响应机制、客服承接方案、舆情应对策略)

六、资料递交和谈判

资料提交的提交和合作谈判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00时。可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一)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zggjykt@163.com

电子邮件中涉及公章的资料请以PDF格式进行传输。电子邮件需设置为“启用回执”功能,收到回执后视为一卡通公司收到该邮件。

(二)纸质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会溪桥7组公交大厦。

邮寄联系人:黄女士;电话:注册后查看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谈判地点:自贡市汇东新区会溪桥7组公交大厦一卡通公司会议室。

感谢您对一卡通公司关注与支持,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

自贡盐都一卡通信息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8日


附件一

自贡盐都一卡通信息化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商城建设与供应链运营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拟就[商城名称]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商城”)的建设、运营与线上线下供应链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定义

1、商城:指[商城名称]。乙方为甲方建设与代运营。

2、订单:指甲方通过电子商城向乙方下达的有关采购需求的信息。

3、商品: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服务的客户于网上商城指令进行供应链服务的物品或服务。

4、积分:指甲方为指定用户分配的权益,可在电子商城中购物,[积分兑换比例]。

5、白名单:甲方指定的,可以登录商城的手机号码,是甲方指定用户登录商城的唯一账户。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建设[商城名称]电子商城。除满足一般商城提供的服务外,还须实现以下功能:

l 关于储值系统版块:乙方按照甲方需求,在电子商城中搭建储值系统,以实现积分充值与消费的功能。储值系统中的积分可以在电子商城消费,也可以在线下门店通过智能支付终端或扫码支付的形式进行消费。

l 甲方可以在乙方提供的商城管理端,自行维护商城白名单,并为白名单用户进行积分充值。只有白名单用户才能访问网上商城。

l 商城归属:商城上涉及到的所有数据及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数据、商品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系统等)均归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限内,若因业务发展原因需要终止合作,终止合作后,乙方仍需对电子商城平台持续运维,直至甲方客户的消费积分全部正常消费使用完毕,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新平台的迁移工作。

l 平台运行保障:乙方应确保电子商城的正常运行,保障平台的业务安全,保证甲方及客户能够正常使用平台各项功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l 平台数据保障:乙方需要保证平台数据的安全性,保障客户的个人隐私及信息不被泄露和用于其他,承担因泄露导致的一切法律纠纷。

2、乙方为甲方提供线上商城代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运营、活动运营、内容运营、客户运营、订单管理、专属客服等。甲方对乙方的运营工作内容,具有监督的权利。

3、乙方作为商城供应商,负责客户在商城下单后的供应链运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制、采购、仓储、配送、物流管理、客服等工作,确保供应链管理的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4、甲方自营版块合作,乙方积极协助甲方,把甲方的自营商品上架到网上商城,并加以适当的运营,拉升这些商品的线上销量。甲方根据这些商品的销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商城进行展示和销售,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全部商品/货物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家标准或规范对该商品/货物规定的质量、卫生及相关规格标准并对其负责。双方约定货物的仓储、运输、维保、售价、商品/货物的瑕疵、质量/品质及风险等基于商品/货物所产生的义务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6、客户以甲方发放的积分或补贴券等形式在商城进行商品采购时,视为甲方按销售价进行了销售。由甲方统一收取商城售出商品及货物的销售收入,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定期向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与支付的工作。

7、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支付机构结算费用,由收款方进行承担。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商城活动承诺

1、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商城内的商品价格不高于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前台价,[活动除外情况]。

2、乙方承诺节假日会在线上商城上开展营销活动(每年不少于[X]次的频次),让利给最终客户。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在线上商城销售商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结算价为商品商城售价(含运费)的[X]%;甲方酌情向最终客户释放不低于[X]%的折扣。

2、甲方在网上商城销售甲方自营商品,实物类商品需向乙方支付商品商城售价[X]%的平台服务费;[特殊商品类型]:当实际销售利润低于商品售价[X]%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商品毛利的[X]%,作为平台服务费,当实际销售利润不低于商品售价[X]%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商品商城售价[X]%,作为平台服务费;甲方及甲方集团下属分子公司所售卖的自有商品乙方均不收取平台服务费;实际运营过程中涉及到单独商家或商品的特殊情况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另行商议,以补充协议确定。

3、结算方法

货款结算:双方同意按【月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月结方式:甲乙双方于每月[X]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就上个月的结算数据完成对账。乙方将上月实际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甲方,如有延误或拒绝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结算资金。甲方收到发票后,于[X]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转账到乙方的结算账户中。

5、一旦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在双方另行商议后续运营结算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应将剩余未结算账务结清。

第五条 结算账户

1、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与乙方进行款项结算:

l 账户名称:[甲方账户名称]

l 开 户 行:[甲方开户行]

l 账 号:[甲方账号]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进行款项结算:

l 账户名称:[乙方账户名称]

l 开 户 行:[乙方开户行]

l 账 号:[乙方账号]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均不得售卖、供应或寄发以下物品:国家禁寄刊物、文物、动物、毒品、产品来源不明物品、有腐蚀性货放射性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等法律法规禁止托寄物品,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下架乙方线上商城中正在销售的部分商品。

3、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X]小时内完成发货及运输服务(特殊商品无法及时发货需在商品详情页中标注说明)。

4、乙方将拟定商品送达指定消费者配送地点后,消费者签收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时间)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甲乙双方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由商品瑕疵或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所产生的运杂费由卖方承担;非卖方原因,所产生的运费由买方承担。

5、乙方收到商城的订单后进行及时审核和发货,如在接受订单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或变更订单,需及时通知买家并承担取消或变更订单带来的相应责任;在未发货前,客户可直接通过商城申请取消或变更订单,涉及退款,商城按原路径退还资金。

6、甲方须保证商城按原路径退还资金时,对应账户拥有相应的资金可以执行退款操作。

7、乙方妥善包装商品,对于易损品加强内外包装,保障商品安全。对于具有特殊物流属性的商品,如易碎、高压气瓶、异味、隐私商品等,采取相应妥当的包装方法。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运输过程的毁损、灭失,或消费者的投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出现如下情况:(1)出售假冒伪劣商品;(2)实物与网络描述明显不同,并且经甲乙双方沟通协调后仍然难以解决情况[X]次以上,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一切为维护守约方利益带来的费用)。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除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或应司法机关的强制要求以外,在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就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或本协议规定的或提及到的双方权利义务,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任何附带事宜(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作出任何形式的披露或公布。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各方或其关联方的雇员、代理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条款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履行以及双方在洽谈、签署、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并约束其雇员遵守本保密条款,直至该秘密被合法公开。任何一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其他方有权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并赔偿其他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项下之“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疫情等(人民政府本级以上的政府行政命令文件或国家其它政策因素变更导致的项目无法实施亦属于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范围)。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减低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协议,则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协议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可沟通协商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约,本协议将正常持续至合同期满,合同期内已产生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等内容,即便在合同终止后依然继续有效,双方仍需遵照执行;如继续合作,双方重新签订协议。

2、合同期内,实际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特殊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另行商议,以补充协议确定。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所载各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可以接收各类文件的有效地址,且各方地址为各方收取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判决、裁定等各类司法文书的唯一地址,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按照该地址邮寄司法文书即视为完成送达。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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