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1、供应商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此项目,则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②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③项目名称、④项目编号);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3、提供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6、提供“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至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9、提供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上述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年1**$3月3**$3日建市(2****0))9**$3号《住房和成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上述资质,则"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②有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本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1**$3、供应商信息表(包括①供应商全称、②授权委托人姓名、③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④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如供应商采取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则将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加盖公章后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整体扫描为pdf格式提交,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退回。
附件:
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