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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省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三院区一中心污水水样检测对比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172
项目名称:三院区一中心污水水样检测对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满足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规定,自行监测的项目(包含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医疗污水及噪声等监测因子)。按规定的点位、内容、频次、数量、方法等进行监测,并出具CMA报告(每份报告出具2份纸质版),按照规定时间以月报、季报、年报的方式将数据发布至“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并按区级生态环境要求报送至主管部门。2.按规定要求,每月按时完成南湖院区、滑翔院区、沈北院区在线检测设备的比对检测并出具CMA报告,按区级生态环境要求报送至主管部门。3.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到各院区取样,如发现未到现场点位实地检测,院方有权取消合同,并向所属环保局进行通报。4.报告出具后,由成交供应商将检验报告送至各院区。5.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检查中的相关答疑工作及网上相关信息填报等工作。6.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并且环保局承认。并且需填报《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等。7.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要求的记录内容及频次制作电子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合同服务期满,对上一年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合同服务期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以及具有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2、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请供应商代表从民生银行大厦西门(南京街一侧)进入,至左侧前台处登记,前台工作人员将与负责项目的业务人员确认办事事宜,再为您刷卡进入10层办公区(请供应商配合并安排好时间)。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6、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联系方式:张雷024-96615-151427、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婷婷、李雨萌电 话:注册后查看转8510、8525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张雷024-9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邮箱地址:Lntxj@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9902001813677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李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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