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1供货期限自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数量在供货通知中明确)。2.2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序号采购内容规格拟采购数量采购范围1声屏障3.0米金属复合板隔声窗组合声屏障4***0延米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材料并负责装车,运输至项目所在地。注:采购范围不包含基础材料、预埋件和镀锌钢管。2.3质量要求货物交货前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购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全部的试验检测资料,当采购人对货物的试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采购人对到场货物进行抽样检测,如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上述标准,由供应商自行将不合格货物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供应商重新供应经检测合格的货物,供应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供应商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2.4其他要求供应商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采购人工地的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报价应包括货款、运杂费、装卸费、场外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供应商在长途运输途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内)以及所有应征收的已付或将要支付的各类税费以及应摊入的费用、到场后的检测费用,并考虑拟获得的利润及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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