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某部温室大棚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5-JLJZAN-G1002)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本公开招标项目某部温室大棚升级改造项目已按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温室大棚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5-JLJZAN-G1****2
三、项目概况:

(一)智能化水培立体种植改造:1.前墙保温、2.水培装置、3.智能设备、4.休息区;(二)智能化立体种植改造:1.前墙保温、2.立体改造、3.智能设备;(三)加装自动化精准灌溉系统;(四)整体美化亮化;(五)棚膜棉被更换和通风口改造。(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4.保证金追溯要求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供应商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3]4**$3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住房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截止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1)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8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截止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plap.mi1.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系统登录截图)。
8.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4年审计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主要(分管)领导及招标项目(标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
(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1**$3日 至 2****5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 1**$3:0**$3 至 1**$3:5**$3 ,下午 1**$3:0**$3 至 1**$3:3**$3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一)报名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函(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5.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三)邮箱:2注册后查看1**$3@qq.com,邮箱发送后请编辑短信或电话通知杨先生1***3注册后查看2****8。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1**$3日 1**$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1**$3:0**$3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1**$3日 1**$3:0**$3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5年7月1**$3日至2**$3日为本项目报名阶段,期间只进行报名工作;

2.报名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按弃标处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2****8
邮 箱:2注册后查看1**$3@qq.com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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