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2****5]哈产交SW0***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5-0**$3-3**$3 | 挂牌截止日期 | 2****5-0**$3-1**$3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转让的车辆无重大事故,车辆详情见标的目录。 2、车辆交割日前车辆所欠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割后车辆所欠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有已经查实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工作转让方均已处理完毕,车辆交割前如出现新的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继续由转让方进行处置。 3、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公告结束期间转让方负责车辆的展示,保证以车辆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如出现任何问题由转让方承担责任,转让方保证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场了解车辆情况。 4、本次转让的机动车辆所有人为黑龙江新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车辆以现状进行展示和移交,车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请意向受让方根据车辆展示时的现状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过户事宜及条件,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过户的事宜及条件,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6、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移交中出现的问题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在与受让方签署车辆转让 《协议书》后,转让方将与受让方一并前往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具体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需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括按规定应由转让方承担的各种税、费)。 7、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视同未交纳车辆购置税,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购置税。 8、本次转让的黑A6**$3N6**$3检车过期,竞价结束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检车费、过户费用、相关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9、本次转让的黑A6**$3N6**$3、黑A2FS5**$3、黑AW8K5**$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已过期。竞价结束后,该车辆由受让方补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承担滞纳金等相关一切费用后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如转让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更名过户,由转让方承担上述费用。 1**$3、本次转让的车辆原有机动车号牌在办理更名过户时由相关部门收回,重新换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1**$3、转让方承诺在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再行交付车辆,如转让方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前将车辆交付受让方,由此产生了的一切问题由转让方承担。 1**$3、转让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不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标的名称 | 标的1:黑A6**$3N6**$3 | ||||
转让底价 | 标的1:4注册后查看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2:黑AU3***8P | ||||
转让底价 | 标的2:5注册后查看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3:黑A2FS5**$3 | ||||
转让底价 | 标的3:4注册后查看0.0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4:黑AW8K5**$3 | ||||
转让底价 | 标的4:3注册后查看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1注册后查看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5-0**$3-0**$3 | ||||
评估机构 | 评估报告编号 | 哈国立评报字【2****5】第0****0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哈尔滨国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 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6、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府服务栏目中下载。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2***1Q 法定代表人:方红峰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转让行为批准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5-0**$3-3**$3 0**$3:0**$3 至 2****5-0**$3-1**$3 1**$3:0**$3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 实名会员 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2注册后查看0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5年0**$3月3**$3日 0**$3:0**$3 至 2****5年0**$3月1**$3日 1**$3:0**$3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元,则按5***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具体位置联系转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2****5年5月3**$3日0**$3:0**$3至2****5年6月1**$3日1**$3:0**$3(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详询公告下方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受让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时间)。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包先生,1***9注册后查看6****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孙女士,5注册后查看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抚顺街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