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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2****5年南浔政企客情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2****5年南浔政企客情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5-1注册后查看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2****5年南浔政企客情所需物品采购。】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人数量

排名

份额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蓝牙耳机、充电宝、智能手环、充电器、智能插座

2

1

5**$3%

2**$3

2

4**$3%

1**$3

合计

4**$3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3万】元(【不含税】)。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货。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成交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系数(ON):1***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响应产品(充电宝、充电器、智能插座)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2.1.7供应商应具备自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物品销售业绩案例项目1个。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金额的,按b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b)如为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相应的订单(或业主出具的其他有效凭证,下同)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或订单时间为准(两者均未体现时间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以相应的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2年0**$3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年0**$3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年0**$3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3)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5年0**$3月1**$3日0**$3时0**$3分至2****5年0**$3月1**$3日1**$3时0**$3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0**$3时3**$3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0-5注册后查看9 /0***0-5注册后查看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 址:湖州市凤凰开发区新湖路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3注册后查看0****1

湖州电信公司纪委办联系电话:0****2-2注册后查看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5号

联 系 人:屠盈盈

电 话:1***7注册后查看9****3

电子邮件:tuyingyi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4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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