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选矿分公司2025年湿钛精矿干燥外委加工(PGKYGSFGXHD250312196565)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分公司生产技术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选矿分公司2025年湿钛精矿干燥外委加工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且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加工钛精矿能力不得小于1.4万吨/月,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齐全,否则资格评审不合格(资料评审:投标人提供的安、环评等相关文件中对其生产能力的表述,并承诺:投标人生产加工钛精矿能力不得小于1.4万吨/月,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齐全,成交服务期内厂址不发生变化);现场评审场地必须为实际加工场地,生产线成熟,成交后能够立即投入生产(现场评审:(1)是否具有厂房及设备,以及干燥设备的数量与尺寸;(2)是否有与从事本项目的配套机具与设备设施(装机、叉车等);(3)生产线是否成熟完整,是否能够具备中标后立即投入生产的能力;(4)前往提货场地的道路畅通具备通行6桥拖挂车的能力;(5)核对投标资料是否真实(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安评环评手续或园区证明、相关材料上的产能介绍)。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生产场地应具有土地使用手续(资料评审: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租用、购买手续);并具备合法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资料评审: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机构或具备资格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符合本项目或与本项目类似的安评、环评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手续,若评价机构出具的手续则需提供评价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上述需提供承诺,承诺条款详见附件《承诺函》,投标人若同意,签字盖章即可。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2日13时45分至2025年03月19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9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
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成交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采购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方负责。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9.上述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7条需提供承诺,需承诺的条款详见附件《承诺函》,投标人若同意,签字盖章即可。
三、其他说明: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四、本项目设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未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五、中标服务费可扫码或转帐支付。
中标服务费缴纳转账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六、请务必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其中《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务必请签字盖章上传,未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将否决投标。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