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站客运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备符合佳木斯市政府指定垃圾处理点投放管理相关要求;
4.垃圾清运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4.5吨及以下垃圾清运车除外);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清运所需叉车、翻斗车、压缩车、高压水车的车辆所有权登记证或车辆租赁协议或其他能证明车辆使用权的证明);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1**$3.没有在国铁集团暂停合作关系处罚期内(提供“国铁集团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注册后查看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3);
1**$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上述1**$3项资质证明材料须有招标人形成纸质投标文件,一式5份,在现场评审期间公布。
二、采购方式:低价中标。
三、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3。
四、报价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注册后查看6.cn)网上下载报名报名表。
2.报名表截止时间:2***25年6月1**$3日截止。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报名相关资料需盖章有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中。
3.未在截止时间发送报名表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参与资格。
4.若对潜在投标人资质存有异议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确认函中提供的邮箱中,无异议的潜在供应商进入报价阶段。
5.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请有意向的企业重新报名。
五、文件递交
1.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及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扫描件的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递交截止时间为2***25年 6月1**$3日。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的最高限价。
5.中标方式:以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
***0; ***0;六、评审时间和地点
***0;***0;***0;***0;本项目定于2***25年6月1**$3日1**$3时5**$3分(北京时间)进行评审,评审地点为佳木斯站二楼会议室。
七、***0;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孙先生
联系电话:15注册后查看8***8
邮箱地址:1***8注册后查看5****8.1***3.com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注册后查看6.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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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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