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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平县城镇垃圾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红河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5-0**$3-1**$3 1**$3:3**$3:0**$3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5-0**$3-2**$3 0**$3:0**$3:0**$3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红河州”)(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年0**$3月1**$3日1**$3:3**$3时至2****5年0**$3月2**$3日0**$3:0**$3时(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红河州”)(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
2. 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如有)。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1年-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3〕1**$3 号)规定,2****3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其他网站查询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屏。(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5.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
(1)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专业),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4年度内至少六个月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备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注册后查看3MA6QA0XL8**$3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马骋
联系电话:
1***2注册后查看6****8
联系电话:
1***0注册后查看8****0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1***0注册后查看8****0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金平县城镇垃圾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0
招标规模:
1.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填埋场1注册后查看6㎡填埋库区进行整改,包括填埋库区雨污分流、临时封场垃圾堆体覆土回填、临时防渗土工膜铺设;渗滤液处理站正南面5**$3米凹塘土壤污染整治;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片区配套井盖更换等相关配套设施。 2.渗滤液处理站及调节池:加强渗滤液处理站运维,对部分渗滤液处理站设备及工器具进行更换,增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治设备,增设渗滤液调节池覆盖臭气收集除臭系统。 3.餐厨垃圾处理站:增设餐厨垃圾处理站中心除臭设备,包括生物除臭系统及喷雾除臭系统。 4.垃圾中转站:配合填埋场临时封场后垃圾转运,配置部分中转设备,垃圾集装箱8套。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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