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晋能控股电力股份王坪发电材料2024年12月氨水等化学药品
招标公告
山西省
公告内容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2030041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07 18:09: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2-09 18:09: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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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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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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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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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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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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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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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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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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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分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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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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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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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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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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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工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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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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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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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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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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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化水专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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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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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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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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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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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含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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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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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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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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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杀菌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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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物含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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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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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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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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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朔州市怀仁市王坪村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税率13%)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签订《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见询单附件),务必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并且在平台报价时就将承诺书扫描后上传至平台报价附件,供应商需在报价时将“生产制造商”明确上传至平台,供应商在平台询比采购项目报价阶段中,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上传至平台;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二、资质要求:报价时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根据合同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需方办理入库挂帐,进入财务审批流程,按照需方资金付款规定以电汇或电子承兑等方式付95%货款(最迟不超过三年),剩余5%质保金在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从发票入账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到期后,办理质保手续后按照需方资金付款规定以电汇或电子承兑等方式支付(最迟不超过三年),如因供方未及时提供完善支付所需资料导致需方支付迟延,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货要求:货物交货地点为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库房,货物需完整并提供完善的装卸货、安装售后服务。
五、中选方案:采用按项中选方式采购。
六、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存在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
2.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
4.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重干扰采购秩序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6.收到有关单位或部门书面反馈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且经核实查证的。
七、供应商违约规定:
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 个月;
供应商参与需方的采购项目,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36 个月;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八、监督电话03517785974
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四、技术条款:
一、化学药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需求单位 执行标准
1 氨水 25~28%分析纯 4吨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国标或行业标准
2 次氯酸钠 10~12%,工业级 4吨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国标或行业标准
3 氯化钠 软化水专用盐 5吨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国标或行业标准
4 水质稳定剂 固含量≥32% 5吨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国标或行业标准
5 高效杀菌剂 活性物含量≥20% 4吨 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国标或行业标准
二、化学药品适用范围及环境
适用环境:适用于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水处理及机组水汽加药处理。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采购药品,满足电厂实际生产需要。
三、化学药品基本技术要求
1. 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1.1 氨水:
化学成份 NH3(分析纯)
密度 0.90g/mL
含量(以NH3计) 25~28%
蒸发残渣 ≤0.002%
氯化物(Cl) ≤0.00005%
硫化物(S) ≤0.00002%
硫酸盐(SO4) ≤0.0002%
碳酸盐(以CO2计) ≤0.001%
磷酸盐(PO4) ≤0.0001%
钠 ≤0.0005%
镁 ≤0.0001%
钾 ≤0.0001%
钙 ≤0.0001%
铁 ≤0.00002%
铜 ≤0.00001%
铅 ≤0.00005%
还原高锰酸钾物质(以O计) ≤0.0008%
包装 25Kg桶装
1.2 次氯酸钠:
化学成份 NaClO
外观 浅黄色液体
有效氯(以Cl计) ≥10%
游离碱(以NaOH计) 0.1~1.0
铁(以Fe计) ≤ 0.005%
重金属(以Pb计) ≤0.001%
砷(以As计) ≤0.0001%
包装 200Kg桶装
1.3 氯化钠:
化学成份 氯化钠
外观 无色结晶颗粒
NaCl含量 ≥99.5%
水中溶解度(室温) 35.9g
包装 20Kg袋装
1.4 水质稳定剂:
化学成份 水质稳定剂
固体含量 ≥32%
pH值(1%水溶液) 3.0±1.5
密度(25℃) ≥1.15g/cm3
唑类(以C6H4NHN:N计)含量 ≥1.0%
膦酸盐(以PO43-计)含量 ≥6.8%
亚磷酸(以PO43-计)含量 ≤2.25%
正磷酸(以PO43-计)含量 ≤0.75%
包装 25Kg桶装
1.5 高效杀菌剂:
化学成份 高效杀菌剂
活性物含量 ≥20%
胺盐含量 ≤2.0%
包装 25Kg桶装
四、质量保证
1. 规定和标准
1.1 供应商所供化学药品应符合相应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定要求。
1.2 循环水水质稳定剂、杀菌剂等所供药品,需提供有针对我公司
水质及设备情况所做的动静态试验报告。
2.性能保证
2.1 供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药品质量,所供药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指标、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等。
2.2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对收到的化学药品进行检验,验证其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2.3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需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五、包装及运输
1. 供方所供药品包装外观不得有明显破损,运输过程中药品间应有序摆放,合理隔离,不能相互混淆。
2. 药品外包装上应清楚地用中文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指标、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有效期、执行标准号等。
六、供货要求
1. 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制水及水质指标,供方应根据需方的要求,按需分批及时供货。
2. 如遇特殊情况,接到通知后,能保证在24小时内供货。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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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docx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