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某部安防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ZLJC-G1001 三、项目概况: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保定市徐水区、保定市定兴县房屋内部安装防盗门、入侵报警系统、红外报警系统、监控录像、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并将入侵报警系统与红外报警、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实现互联报警功能,另有部分装修及弱电施工等项目。 3.2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 858340.33 (元) 3.4计划工期:45天日历天 3.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保定市徐水区、保定市定兴县房屋内部安装防盗门、入侵报警系统、红外报警系统、监控录像、人脸识别、指纹识别,并将入侵报警系统与红外报警、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实现互联报警功能,另有部分装修及弱电施工等项目。 3.6招标项目控制价:858340.33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特定资格: ①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③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④保证本项目提供设备均为国产化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30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另行通知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招标文件的获取 12.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年2月 17 日至 2025 年2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2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招标文件。 12.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文件费汇款凭证、开票信息 12.4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注册后查看@163.com。电汇信息:开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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