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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锰硅合金比价采购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买方)将对2025年6月生产所需锰硅合金实行比价采购,诚邀意愿参与单位踊跃参加,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比价标的及要求

1、标的名称:锰硅合金

2、主要质量要求:Mn≥64.00%;Si≥16.00%;Mn+Si≥82.00%;P≤0.250%;S≤0.050%;C≤2.50%;粒度:10-60mm。

3、数 量:1500吨(±5%)

4、交货地点:达州市东部经开区麻柳镇达钢合金库房

5、发货方式:汽运

6、交货期限: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4日

7、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1:00

8、报价时间:2025年5月20日14:00

二、比价单位须知

1、所供锰硅合金计量及检化验均以买方为准。

2、供货质量按质量指标加减价条款进行结算,质量指标加减价条款如下:

质量指标

质量加减价的计算方式(不分段累加,扣完为止)

Mn+Si≥82.00%

(精确到0.01)

若Mn+Si≥82%,不作价格调整;若80%≤Mn+Si<82%,则基于Mn+Si=82%每降0.01%按Mn+Si=82%基准折合价的0.01倍减价结算;若Mn+Si<80%,则基于Mn+Si=82%每降0.01%按Mn+Si=82%基准折合价的0.02倍减价结算。

Mn≥64.00%

(精确到0.01)

若Mn<64%,则基于Mn=64%每降0.01%按Mn+Si=82%基准折合价的0.012倍减价结算;若64%≤Mn≤65%,不作价格调整;若65%<Mn≤66%,则基于Mn=65%每增0.01%按Mn+Si=82%基准折合价的0.01倍加价结算;若Mn>66%,按Mn=66%的价格结算。

Si≥16.00%

(精确到0.01)

若Si<16%,则基于Si=16%每降0.01%按Mn+Si=82%基准折合价的0.012倍减价结算。

P≤0.250%

(精确到0.001)

0.250%<P≤0.300%,减价100元/吨;0.300%<P≤0.350%,减价150元/吨;0.350%<P≤0.450%,减价300元/吨;0.450%<P≤0.500%,减价400元/吨;P>0.500%,先减价800元/吨,同时基于P=0.500%,每增0.001%,再减价1元/吨。

S≤0.050%

(精确到0.001)

0.050%<S≤0.055%,减价50元/吨;0.055%<S≤0.060%,减价100元/吨;0.060%<S≤0.070%,减价200元/吨;0.070%<S≤0.080%,减价400元/吨;S>0.080%,先减价800元/吨,同时基于S=0.080%,每增加0.001%,再减价1元/吨。

C≤2.50%

(精确到0.01)

2.50%<C≤3.00%,减价50元/吨;3.00%<C≤4.00%,减价100元/吨;4.00%<C≤5.00%,减价200元/吨;C>5.00%,先减价800元/吨,同时基于C=5.00%,每增0.01%,再减价6元/吨。

粒度10-60mm

(精确到0.01)

粒度<10mm部分、 60mm<粒度<70mm 部分各不大于该批交货量的5.00%,粒度<10mm,每超出0.01%降低单价0.01%结算; 60mm<粒度<70mm超出5.00%的部分减价100元/吨;最大粒度不允许大于70mm,超出部分减价500元/吨。

要求:进厂货物应保持干燥,如在仓库验收时发现包装袋被雨水淋湿或水渍明显、严重受潮等现象,甲方可对产品进行水分检验,以甲方水分检验结果为基准,扣除水分超出0.20%(精确到0.01%)的相应吨位。

注:Mn+Si=82%基准折合价=基准单价/82,基准单价为签订合同或价格确认函确定的单价。

3、交货数量完成情况扣罚条款

比价中标单位在约定交货时间内的实际交货数量超出中标数量上下限(±5%)范围外,则对本次所有交货数量按本次中标执行价格降价200元/吨办理结算,同时若实际交货数量低于中标数量(不含±5%)的80%,则买方有权扣除比价中标单位缴纳的比价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交货数量确认时间以汽运进厂卸货后空车过磅时间为准。

4、货款支付

供货单位开具13%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买方收到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5个工作日后付款,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买方支付低于6个月承兑汇票或现汇,则按买方财务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在供货单位货款中扣除,由买方给供货单位开具6%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参与比价的条件

1、比价单位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其经营范围,能出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比价单位需以现汇方式交纳比价保证金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转账支付时在用途栏注明“锰硅合金比价保证金”字样。若比价中标,比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已与达州钢铁签订合同的单位,本次参与比价不再交纳保证金。若比价未中标,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交纳的比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3、比价单位所报供货数量不得低于500吨,比价中标签订合同后均衡供货。

4、满足上述条件者方可参与比价,比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达州西外支行

账 号:51050175004600000180

四、相关要求

1、比价单位在缴纳比价保证金前需向买方提供营业执照、开户信息等资质材料。

2、比价单位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锰硅合金报价单》扫描件发送至买方电子邮箱:dzgtylgs@163.com,邮件名称注明:“xxx公司锰硅合金报价单”,《锰硅合金报价单》在报价结束后48小时内有效,买方根据报价情况,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可向比价单位进行多轮询价,比价单位需将询价后的最终报价以报价单的形式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扫描发送至买方电子邮箱,买方根据最终报价情况并结合当前市场行情,有权决定本次比价是否流标。

3、比价单位中标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若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供货,视为违约,不予退还比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单位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4、比价单位缴纳比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单位报价单发邮箱),则视为接受本次比价邀请,认可本公告确定的所有规则。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达州钢铁,若有疑问请联系金先生:注册后查看、袁先生:***********。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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