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柳州某单位巡逻道及围栏修建工程招标公告(2025-VGBSBG-G1003)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州某单位巡逻道及围栏修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VGBSBG-G1003 三、项目概况: 1.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招标范围:涉及内容主要包括新增一个卫生间,门卫室墙体拆改、增加三扇门成品不锈钢铁门及新增镀锌格栅大门,巡逻道的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及扩宽工程,挡土墙工程以及新增金属围栏工程等 (实际工程量以施工实测为准),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贰仟壹佰肆拾伍元柒角捌分(¥1332145.78)。 4.本项目确定1家单位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质: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8.其他主要人员资格:应至少配备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 9.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成员不得复用; 10.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1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4.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9.保密承诺书原件。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 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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