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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北省

公告内容

香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人民医院口腔科检查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香河县人民医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最高限价:4**$3万元
****5;****5;2.2招标范围:口腔科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5;****5;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招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违法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被限制承接业务***0;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0**$3-1**$3至2****5-0**$3-1**$3,每日上午0**$3:0**$3时至1**$3:0**$3时,下午1**$3:0**$3时至1**$3:0**$3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5楼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5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5-0**$3-3**$3 1**$3:3**$3 ,地点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吴建新 0****6-2注册后查看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人民医院

电话:0****6-8注册后查看2

电子邮箱:/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香河县新开街3**$3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东方新天地综合楼5楼
邮编:

0注册后查看0

邮编: 0注册后查看0
联系人:

张福东

联系人: 吴建新
电话:

0****6-8注册后查看2

电话: 0****6-2注册后查看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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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6-2注册后查看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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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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