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垃圾站扩建,垃圾站周边铺装拆除与新建,新建垃圾站基础,新建防水工程,垃圾站内装修新建,垃圾站设备采购安装,水电安装等施工内容。
二、相关标准:2、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
(2022 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3、湘建价建〔2019)4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和材料价格综合税
率计费标准的通知;
4、长住建发[2020]103号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
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5、材料价格按2024年4期《长沙建设造价》及相应市场价。
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三、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投标人应该认真核对,如发现漏项、工程量有误、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相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所涵盖的内容有漏项或内容描述错误、分析工程计算错误引起清单工程量变化等问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视为此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单计价规范及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均为 543231.53元。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中每分项工程单价,也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分项工程的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因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在设计单位同意且不超合同价的前提下,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否则为无效投标。
四、设备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
1 | 整体式垃圾压缩机 | 处理形式 | 压装式 | |
压缩方式 | 水平压缩 | |||
上料机构 | 翻斗机构 | |||
理论处理垃圾量(t/h) | 10 | |||
压缩腔容积(m?) | 1.3 | |||
压缩仓容积(m?) | 3.5 | |||
垃圾箱容积(m?) | 10 | |||
最大压缩力(kN) | 340 | |||
空载压装循环时间(s) | 35 | |||
上料机构最大举升力(t) | 1.5 | |||
上料机构循环时间(s) | 32 | |||
上料斗容积(m?) | 2.5 | |||
电机功率(kW) | 5.5 | |||
整机重量(kg) | 5200 | |||
结构尺寸(翻斗翻起状态) | 长(mm) | 4600 | ||
宽(mm) | 2500 | |||
高(mm) | 2440 | |||
电源 | 380V/50Hz/10kW | |||
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需包含轨道板等所有配件,需包含布线、布管、控制箱及安装调试,整体保修三年(包含零配件及人工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 ||||
2 | 喷雾除臭 设备 | 喷雾除臭设备 | ||
工作模式:自动喷雾、手动喷雾、冲洗。 | ||||
自动工作时间:24小时内可设定自动工作时段。 | ||||
喷雾时间设定:根据实际使用场景设定喷雾时间(1-999秒)与间隔时间(1-999分)。 | ||||
自动混液功能:根据设定好的混药比例(混药比例可在1%-100%之间调节),自动加水、自动加药。 | ||||
报警功能:缺水报警、缺药报警、系统故障报警等。 | ||||
保护功能:漏电保护、断相与相序保护、电动机欠压过载保护。 | ||||
外部触发功能:设备支持外部输入信号触发喷雾。 | ||||
网络通信:可外接网络通信,远程控制。 | ||||
喷雾除臭设备需包含布线、布管、控制箱、喷雾管道、喷头、阀门等及安装调试,并提供三个月药剂用量,整体保修三年(包含零配件及人工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
1、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六、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确保人员、设备配备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采购人将对其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5、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须使用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优质的品牌材料、设备,进场前3天承包人应报送具有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环保质量等级、数量、使用时间、单价等内容的材料、设备清单给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方可采购,并由发包人的监督下采购,且实际采购的材料、设备档次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材料汇总表中注明的材料、设备标准。本工程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建设单位所在地环卫部门的相关技术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6、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六、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所在地环卫部门报备,设施设备符合采购人所在地环卫部门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及时组织验收。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品牌型号数量等与合同及签证一致,视为验收合格。
七、其他要求:2、结算方法
(2)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
本项目成交金额(合同价)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作如下约定:工程结算评审后,结算评审价超过合同价的,以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结算评审价小于合同价的,以结算评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第二次支付:支付至不超过最终结算价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
第三次支付:待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最终结算价的3%。
4、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两个月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竣工图四套、结算资料贰套),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积极配合结算工作造成资金支付延迟等后果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其他
(1)本项目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保修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应商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售后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等),承诺保质期内维修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天内处理完毕,重大维修5天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及时响应并完成维修,学校有权请第三方紧急处理,由此产生的修理维护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若由此造成学校产生损失等,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质保期满一年支付尾款后。在余下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继续提供售后与服务,否则学校将自行请第三方维保。由此产生的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学校将向政府部门投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