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网址:http://ljs.gxcq.com.cn/#/projectPkg/a7***1b1a0b5c1**$3a9f9**$3c2**$3da7a0***2d9***4.html
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大厅、2号、3号、4号、5号门面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6***3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25年7月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25年7月1**$3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大厅、2号、3号、4号、5号门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西路8号正大门右侧,建于1****3年8月3日,该房屋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7.4**$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桂(2****2)环江县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1号,拟出租办公用房一楼大厅门面(原路政办公室)、2号、3号、4号、5号门面,大厅门面(原路政办公室)参考面积约9**$3.2**$3㎡,2号、3号、4号、5号门面每间参考面积约2**$3.6**$3㎡,总参考面积约2***8.6**$3㎡。 拟出租标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养护中心管理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拟出租标的安全性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家建筑安全鉴定规范进行全面检测评估,鉴定结论如下:该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房屋整体功能及配套设施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用于商业经营等合法用途。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现状 | 参考面积(㎡) | 挂牌价格 (元/年) | 租期(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用途 |
1 | 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2号门面 | 空置 | 2**$3.6 | 8,4***0.0**$3 | 5(无免租期) | 2,0***0.0**$3 |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
2 | 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3号门面 | 空置 | 2**$3.6 | 8,4***0.0**$3 | 5(无免租期) | 2,0***0.0**$3 |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
3 | 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4号门面 | 空置 | 2**$3.6 | 8,4***0.0**$3 | 5(无免租期) | 2,0***0.0**$3 |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
4 | 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5号门面 | 空置 | 2**$3.6 | 8,4***0.0**$3 | 5(无免租期) | 2,0***0.0**$3 |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
5 | 环江公路养护中心办公用房一楼大厅门面 | 空置 | 9**$3.2**$3 | 1**$3,2***0.0**$3 | 5(无免租期) | 3,0***0.0**$3 |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公路养护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西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卢汉文 | |
开办资金 | 1****7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交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规模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押金人民币叁仟元整(***5;3,0***0.0**$3)。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承租方退还租赁房屋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承租方提交退回承租押金申请书,出租方于1**$3日内无息退回承租方承租押金。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一年租金,后续租金以一年为一个支付期周期,在每个支付周期第一个月1**$3日内足额缴纳该周期租金。承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缴纳租金,出租方收到承租方交纳的租金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出具合法发票。 | ||
租赁期限 | 5年(无免租期)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1**$3个月的租金以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招租资产租期5年(无免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用途:不能用于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行业活动。 4.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一年租金,后续租金以一年为一个支付期周期,在每个支付周期第一个月1**$3日内足额缴纳该周期租金。承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缴纳租金,出租方收到承租方交纳的租金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出具合法发票。 5.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押金人民币叁仟元整(***5;3,0***0.0**$3)。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承租方退还租赁房屋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承租方提交退回承租押金申请书,出租方于1**$3日内无息退回承租方承租押金。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负责日常修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失。 7.在承租期内,如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的,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装修、扩建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改变和破坏主体结构装修。装修、增设和扩建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 8.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不得影响承租房屋周围住户生活与工作;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因此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本房屋实际管理人,应保证按行业安全标准使用房屋,确保安全。承租方在使用房屋期间,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必须抓好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承租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出租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以及非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不限于安全事故、火灾事故、违法行为等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协议书》,该协议书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租赁标的物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公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承租方应当依法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房屋拆迁造成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如因机构改革或政策变动,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予以配合支持。 1**$3.因政府征收、拆迁或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导致租赁标的无法继续出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政府指定的期限内,政府未制定的则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多退少补,互不追责。承租方的装修装饰物在不影响租赁物安全和后续使用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出租方不负责补偿装修费用。因征收、拆迁所获的补偿,按政府文件分配。政府未进行分配的,由出租方享有政府补偿费用。 1**$3.竞租人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1**$3.查看标的时间:项目挂牌期间,上班时间9:0**$3-1**$3:0**$3;查看标的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8-8注册后查看7。 1**$3.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2。 | |||
保证金详 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交纳截止时间 | 2***25年7月1**$3日1**$3:0**$3:0**$3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
账 ***0;号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租赁合同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四、挂牌信息 |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1-2注册后查看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5注册后查看7 | |||
联系地址 | 1.***0;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3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0;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0;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0;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0;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为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0;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0;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0;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0;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0;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0;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0;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0;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0;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0;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0;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0;项目终结交易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0;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0;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0;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0;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0;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0;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0;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0;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0;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0;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0;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0;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0;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0;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0;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0;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