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JZNZ-F4002 三、项目概况: 文化长廊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基准价):7.62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59
,下午
16:30
至
19: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0: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四)提交方式:线上/线下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10:3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申领方式:网上递交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线上发放询价文件。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询价文件申领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仍需提供上述材料。 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投标人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压缩包文件,发送到我部指定邮箱(754328884@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包段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