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52645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50000
最高限价(元):2450000
采购血液透析机 19 台。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2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
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送到交货地点,
经供方安装、调试,需方验收合格后
需方支付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百分
之百(100%)。(以甲乙双方签订合
同内容为准)
★4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依法组织并按照管
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货物安装调式完毕,由采购单位收货
地负责人组织验收;履约验收过程中,
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清单(内容包括
产品品牌、数量、规格等)并保证产
品包装完整、标示清晰、批次清楚。
部分产品(系统)需根据采购人要求
进行相关测试。检验是否与招标文件
中的货物需求及投标文件中供应商所
响应的内容一致。
验收报告: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
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
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6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
提供配件:(3)年。
★7
热线支持: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
及联系方式
现场支持:(4)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
★8
安装培训:免费安装、调试、免费人
员培训。35
★9
售后服务:卖方应提供固定的技术优
良的维修技术人员,维修保修期内维
修技术人员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更换
配件,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保
修期满后,保证终身维修,备品备件
按投标人成本价充足供应,维修技术
人员按行业标准收费。
★10
其他要求: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无需提供);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设备除外); 3.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设备的信息须与产品备案证一致);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8012
邮箱地址:jinwei@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微、曹冠陆、李畅、高永博
电 话:02462100999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