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5年0**$3月2**$3日 0**$3: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项目(一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2**$3日 0**$3: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2**$3日 每日上午:0**$3:0**$3 至 0**$3-1**$3:0**$3:0**$3下午:1**$3:0**$3 至 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5年0**$3月3**$3日 1**$3:0**$3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 ||
预算金额 | ¥1***0.0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佳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注册后查看3****2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东路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5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6注册后查看3****2 |
项目概况
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5年0**$3月3**$3日 1**$3:0**$3(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7-0注册后查看9
项目名称: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项目(一期)
预算编号:0****5-0注册后查看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1注册后查看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注册后查看0.0**$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数字智慧无人库房设备及安装实施项目(一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0**$3
简要规则描述:智慧法院政策以“技术辅助司法” 为根本立场,通过全流程智能化辅助提升效率与公正性,档案作为法院审判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上海“数字法院”改革,强化档案智慧化数字化管理助力智慧审判工作。目前库房设备老旧,无法承载现有卷宗的体量,乘此契机,计划改建智能无人库房。 场地位于黄浦法院大楼8楼,占地约9**$3㎡,主梁至地面高度2.4米。按照法院转型要求,计划把该区域打造成新型无人档案库房,配置相关设备和系统升级,实现库区与整理区完全隔离,库区存档容量不少于2注册后查看0卷(1卷档案按照1CM厚度A4幅面设计)库区内配置的搬运机器人完成库内档案搬运和理库,库区外部配置料箱式接驳AMR,AMR完成接驳与档案配送。为满足库房内设计和建设要求,需要对库房布局进行修缮,以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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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5年0**$3月1**$3日至2****5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3:0**$3:0**$3-1**$3:0**$3:0**$3,下午1**$3:0**$3: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5年0**$3月3**$3日 1**$3:0**$3(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5年0**$3月3**$3日 1**$3:0**$3(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9注册后查看3;
5、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如需代理机构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地 址:延安东路1****4号
联系方式:0***1-5注册后查看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3号榕辉大厦1****3室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龙
电 话:1***6注册后查看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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