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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

公告内容

天津市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及宿舍)所需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7日8:30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及宿舍)所需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17日8: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TGPC-2024-D-113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及宿舍)所需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100万元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否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中型企业,须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40%的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的具体措施为:本项目通过分包形式为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大型、中型企业,应按要求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小微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通过分包形式为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大型、中型企业,应按要求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且分包意向协议中的小微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tjgpc.zwfwb.tj.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7日8: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tjgpc.zwfwb.tj.gov.cn)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电话: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2楼

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张艳

电话:注册后查看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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