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泡沫混凝土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贵州省

公告内容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询 价 函

(名称:泡沫混凝土)

编号:CRCC-DQJ-PXZQ(02)-CL-2025522

现有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泡沫混凝土)进行询价,请于2025年05 月29日11:30 前将报价表、资质文件、类似业绩等资料(PDF和word版)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报价,未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报价或者逾期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需求一览表(包件一:PMHNT -001)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 量

使用部位

收货单位

备注

1

泡沫混凝土

A14-C10 国标

立方

3848.04

盘兴铁路二分部施工现场

盘兴铁路项目二标二工区



一、验收方式及送货要求

验收方式:

1卖方应随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4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承担更换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5买方在物资到达交货地点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因物资在卖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弃。

送货要求:发布中标后,要求在2025年6月2日之前将货送到现场,如无法满足送货请不要参与报价,届时未按时送达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

经甲方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按月进行结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60 %;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95 %;剩余5%的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6个月后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三、投标供应商要求

优先选择低税率单位,按照含税最低价为中选供应商。

四、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 陈健注册后查看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李万伟注册后查看

项目地址:贵州省盘州市响水镇响水幼儿园大桥局二工区

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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