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股权投资项目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中交资本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满足合规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现需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股权投资项目经济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采购内容
本次需法律服务机构针对股权投资项目经济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出具符合监管要求的法律意见书,以满足《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 3**$3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障项目在监管框架内有序开展。
三、采购方式
公开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股权投资项目交易时间窗口紧张,对信息保密性要求高。公司常法机构作为长期为我司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熟悉我司业务模式、管理体系及相关过往项目情况,能够快速响应股权投资项目的服务需求,保障服务效率与质量。
同时,常法机构对我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和项目背景有深入了解,有助于在短时间内精准识别股权投资项目涉及的主体资格、交易程序、权利瑕疵等法律风险,有效规避政策合规风险与交易实施风险,确保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符合监管要求。若更换服务机构,可能因对项目及公司情况不熟悉而影响服务进度和质量,且存在信息泄露的潜在风险。
为保证本次服务的专业性、高效性、安全性,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聘请公司常法机构为股权投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3号富凯大厦B座1**$3层
六、公示期限
自2****5年7月2**$3日1**$3:0**$3至2****5年7月2**$3日1**$3:0**$3。
七、供应商须知
任何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应包括:质疑事项、具体请求、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答复。逾期提交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采购人将依法与拟定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城奥大厦
联系人:王楚雯
电话:1***4注册后查看7****9
电子邮件:wangchuwen@ccccltd.cn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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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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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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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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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商品混凝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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