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补遗、答疑01

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本答疑、补遗是对“人民南深港融合消费街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的补充、答疑和澄清,本答疑、补遗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


答疑:

一、质疑内容:无设计图纸,现场平面布置图无法设置。

答:本项目图纸已补充上传,详见上传附件。


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部分补充条款中第一条竣工结算的第2项:“(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补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及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补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深圳市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7)》、《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24)》、《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2014机械)》、《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消耗量标准(2024)》等相关定额,费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23)》推荐费率。材料、人工、机械台班、设备等价依据:预算价中材料、机械台班、设备等价格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2024 年 12 月执行;人工工日单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2024 年 12 月执行;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包含的材料及设备咨询人优先参考周边其他城市住建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按施工图设计技术参数要求开展询价。”修改为:“(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补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及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补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SJG181-2024)、深圳市《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SJG84-2020)、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SJG172-2024)、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SJG171-2024)、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SJG75-2020)、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JG74-2020)、《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土石方与地基基础工程消耗量标准》(SJG170-2024)等相关定额,费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23)》推荐费率。材料、人工、机械台班、设备等价依据:预算价中材料、机械台班、设备等价格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2024 年 12 月执行;人工工日单价按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深圳建设工程价格2024 年 12 月执行;工程价格信息上未包含的材料及设备咨询人优先参考周边其他城市住建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按施工图设计技术参数要求开展询价。”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部分补充条款《施工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中招标范围第二条施工要求:“4.合同总价已包含按规范及确保验收需要进行检测的所有检测、周边房屋建筑及地铁监测费用,承包方按照验收规范要求与监管要求承担抽送检工作,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支付给检测单位,但需以建设单位名义送检及出具报告。同时包括办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海绵城市验收、排污许可等工作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需自行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修改为:“4.合同总价已包含按规范及确保验收需要进行检测的所有检测、周边房屋建筑监测(若有),承包方按照验收规范要求与监管要求承担抽送检工作,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支付给检测单位,但需以建设单位名义送检及出具报告。同时包括办理水土保持验收及补偿相关工作、海绵城市验收、排污许可等工作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需自行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部分《施工总承包招标技术要求》中招标范围第二条施工要求:“5.承包方按照相关规范及深圳地铁集团要求,做好周边建筑房屋监测、地铁沿线影响区域监测,承包方报送专项监测方案,取得地铁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投标报价时需自行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修改为:“5.承包方按照相关规范及深圳地铁集团要求,做好地铁沿线影响区域监测,承包方报送专项监测方案,取得地铁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部分第二十九条:“技术要求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如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上述补充条款有冲突部分,以利于发包人管理或高标准的要求内容为准,相应表格等附件(如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分类管理目录等)作为附件一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修改为:“技术要求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如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上述补充条款有冲突部分,以利于发包人管理或高标准的要求内容为准,相应表格等附件一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公示详见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GZB、SGZQD、SGKZJ文件已更新,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招标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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