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侯发改审批〔2****4〕1***8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景观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万元的路面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注册后查看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4="6**$3">/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4="6**$3">/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3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4="6**$3">/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由我市(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5-0**$3-1**$3 2**$3:0**$3:0**$3 至 2****5-0**$3-2**$3 2**$3:3**$3:0**$3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注册后查看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3〕7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须在7日内无条件补缴投标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5-0**$3-0**$3 0**$3:3**$3:0**$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谦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1-2注册后查看7,传真:/
联系人: 林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3号招标大厦C座7***3,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1-3注册后查看6、3注册后查看9,传真:/
联系人: 宋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1—2注册后查看9
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补充通知(第0**$3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0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是否需要修改?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8章“招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调整为:“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2、请问关于投标文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的第六点需要换成最新版的吗?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3、请问免缴保证金承诺函 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 , 这边填写第几种形式?
答:投标人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填写“第/种情形”即可。
4、请问第四点诚信承诺函四勾需要按照新形式提交?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5、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第六点“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及失信惩戒。”是否需要修改?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6、免缴保证金的情形是否填⑥c,请明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7、2**$3页投标须知3**$3.2.1**$3中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但是评标办法那要求的项目经理为市政二级,请明确是否要按照投标须知3**$3.2.1**$3要求的来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第3**$3.2.1**$3条款调整为:投标人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1〕4**$3号)及《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2〕3**$3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将根据第3章第3.1.8条款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诚信承诺函中的第六点是否需要用最新的格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3.1条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内容调整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3.2.1条款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调整为: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到位并签订合同后,在发出开工令的情况下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1**$3%作为预付款。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2**$3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