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运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与车辆段机房建设一体化项目(浙江轨道集团)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运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与车辆段机房建设一体化项目(浙江轨道集团)
第1号澄清(答疑)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对《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运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与车辆段机房建设一体化项目(浙江轨道集团)》(项目编号:XM2****5GZBA-ORGCODE-0****5)(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答疑)函(共1页),该澄清(答疑)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函为准。本澄清(答疑)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投标人提出澄清的答疑
1.疑问:装修部分的附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1.清单中的数量及类型存在出入,是否以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以系统上下载的《招标文件附件1:浙江温州市市域铁路一号线运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与车辆段机房建设一体化项目(清单修)》中的内容为准。
2.疑问:招标文件公告与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中,对于OA网络和信息化的描述存在偏差,是否以公告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5年 6月8日2**$3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