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兴安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条款
原内容: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分包内容要求:机械租赁、劳务分包、沥青路面摊铺、电力工程、交安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机械租赁、劳务分包、沥青路面摊铺、电力工程、交安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专业承包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修改内容: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分包内容要求: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电力工程、交安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电力工程、交安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原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15928.26万元。其中设计:244.99万元,施工:15683.27万元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 招标控制价:元 其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元,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元 |
修改内容: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总价合同 招标控制价:12344.083093万元。其中设计:216.3283万元,施工:12127.754793万元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 招标控制价:元 其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元,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元 |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条款
原内容: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评审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施工投标报价为下浮比例报价时,施工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例:某投标人施工投标报价为95%,评标基准价为90%,则施工投标报价偏差率为95%-90%=5%。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修改内容: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三、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现将可研报告 、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上传。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变为 2025年7月 2日9时 30 分。
五、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