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寿县灵正灌区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北纪城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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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6**$3A0**$3 | ||||||||||||||||||||||||||||||||||||||||||||||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灵正灌区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北纪城段)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0注册后查看9注册后查看6**$3A0**$3C0**$3 | ||||||||||||||||||||||||||||||||||||||||||||||
原公告内容: | |||||||||||||||||||||||||||||||||||||||||||||||
灵寿县灵正灌区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北纪城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灵正灌区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北纪城段)已由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灵数政投资【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3%,项目法人为灵寿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灵寿县灵正灌区干渠防渗改造工程(北纪城段)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涉及干渠防渗长度5***7米,更新改造2座斗口分水闸,渠道两侧安装框架隔离网1****5米。2.3建设地点:灵寿县三圣院乡北纪城村。2.4工期:3个月。2.5最高限价:1注册后查看0.0**$3元。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5-0**$3-0**$3 0**$3:0**$3至2****5-0**$3-0**$3 2**$3:5**$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2**$3 0**$3:0**$3:0**$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招标方式,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3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0.2***9.1***7.6**$3/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1-8注册后查看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6.2***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0.2***9.1***7.6**$3/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1-8注册后查看7。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水利局 电话:0****1-8注册后查看7 电子邮箱:lsxjgk1@1***3.com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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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原招标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2**$3 0**$3:0**$3:0**$3,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0**$3 0**$3: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