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管护通道工程(东蔡段、北埭段)施工监理澄清公告第(1)次
公告变更
福建省
公告内容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管护通道工程(东蔡段、北埭段) 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1、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约为1**$3万元,不属于必须依法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2、问专用合同条款中附加协议条款6、(1)因监理人重大过失或故意,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当全额赔偿损失;是否修改成限额赔偿比较合理呢。请代理回答。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5年0**$3月1**$3日1**$3:0**$3。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