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杭州医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机能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的废标公告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5年杭州医学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机能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杭州医学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5年0**$3月2**$3日 1**$3:4**$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战威、汪飞君、林财、孙翔、陆俊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8注册后查看7,8注册后查看5 | ||
采购单位 | 杭州医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注册后查看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凤起路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8注册后查看7,8注册后查看5 |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花扣珍(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权富,章亮,齐冰,肖江凯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