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询比价采购]焦煤冯营电厂12月23日废气废水及放射源检测变更公告

公告变更 河南省

公告内容

[询比价采购]焦煤冯营电厂12月23日废气废水及放射源检测变更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FYDL240120001F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保证金:
代理机构:工本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25

焦煤冯营电厂12月23日废气废水及放射源检测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变更为:

一、技术服务目标:

1、监测单位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度及工作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加监测点位,以满足环保部门的需求。

2、分析、计算试验监测数据,对设备性能提出可信的结论,最终提交公正性的检测试验报告。

3、出具两份正式纸版报告和一份电子版报告,每月30日前邮寄至冯营电厂管理部。

二、检测技术服务的内容:

(一)、检测项目

1、废气:两台锅炉的烟气黑度、汞每季度手工监测一次,共四次,并出具监测报告。

大气污染物烟气排放标准

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烟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

烟气黑度

1

0.03mg/m3

2、废水

冷却水主要为凝汽器、辅机间接冷却产生的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循环回用,定期外排,由于冷却水属于清净下水,因此在厂排口处汇同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来源于厂区办公楼、澡堂、食堂等办公生活设施所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出。排放标准如下。

 

废水排放评价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流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标准限值

69

50

30

5

/

10

项目

动植物油类

石油类

总磷

硫化物

氟化物

挥发酚

标准限值

5

3.0

0.5

1.0

5.0

0.1

点位选取在厂区废水总排口。监测周期为月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脱硫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监测点位设置在脱硫废水车间出口处,监测周期为季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脱硫废水监测内容及标准

项目

pH

标准限值

69

0.5mg/L

0.4mg/L

0.04mg/L

0.08mg/L

3、噪声

监测点位选取原则:在厂界四周进行测点布置,选取的点位主要为厂内与厂外交界处,主要为设备、车辆、凉水塔等噪声明显区域,具备代表性,监测周期为季度,昼夜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4、无组织排放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中表2要求,在厂界周边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工作。监测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监测周期为季度;储油罐周边 :非甲烷总烃 3个数据/点位,共4点位,1/季度,共4季度;并出具监测报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编制监测方案,配备监测试验人员,提供合格的仪器,负责实施完成排污许可自行监测;

2、试验过程中若监测数据显示环保设施未达到设计出力致使测试数据无法满足本次环保要求的,由试验单位及时报告、通知冯营电厂调整设备工况使环保设施运行满足设计出力和试验要求。

3、监测内容及频次根据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所规定的项目为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必须进行补测,以获得环保部门认可为原则。

4、监测所用仪器、量器经分析人员进行校准,检测人员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被授权的技术人员。

5、废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分析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采用明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等质控方式。

6、废气样品的采集和分析严格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要求进行。

7、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噪声、无组织排放监测仪器在采样前、后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8、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三、其它

1、监测单位机构必须有CMA认证。监测单位获得的批准检测项目能够满足我公司自行监测的要求。

2、业绩要求:近三年有试验监测项目业绩至少一家。

    3、中标方应明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具体联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冯营电厂。

    4、中标方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由监测单位每月的15日前联系管理部,并进行监测,保证达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质量承诺

    中标方应出具内容完整的监测试验报告。实事求是,规范检测,对监测数据不弄虚作假,接受冯营电厂的监督。按监测合同的具体规定获取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的费用。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