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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03月26日 10: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
品目

采购单位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新丰县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2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采购单位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附件:
附件1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磋商文件(2025032502).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25CG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三章、第二、须知前附表 第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

现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下浮10%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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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年03月26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磋商文件(2025032502).zip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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