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2025年03月26日 10: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新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10: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注册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磋商文件(2025032502).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F25CG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利坑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三章、第二、须知前附表 第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
现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下浮10%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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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号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注册后查看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