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容县容州镇第一中学F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变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一中学F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5980001

三、招标人名称:容县容州镇第一中学

 址:容县容州镇龙泉街406

联系人及电话:李瑞朝0775-5322730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玉东大道石牛村安置 C 区 11 栋 3 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秋悦,注册后查看

五、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41029

六、澄清公告日期:2024111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桂价费〔201155 号文“工程类”的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R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桂价费〔201155 号文“工程类”的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 7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9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9 名(含 9 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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