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024〕36号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河南省

公告内容

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4〕3**$3号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4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

更正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4〕3**$3号

2、项目名称:2****4年建安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标段(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5年0**$3月1**$3 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5年0**$3月1**$3日 - 2****5年0**$3月2**$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5年0**$3月0**$3日0**$3时3**$3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0**$3时3**$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5年0**$3月0**$3日0**$3时3**$3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有误,现予以变更(详情以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变更为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5、更正日期:2****5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 ”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第 1、2 条。

(4)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许昌市建安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5注册后查看6。

(5)质疑截止时间:2****5年0**$3月0**$3日0**$3点3**$3分。

3.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 0****2-5注册后查看8、0****4-2注册后查看8 进行咨询。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3楼

联 系 人:王喜民

联系方式:1***9注册后查看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鑫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

联系人:赵真真

联系方式:1***5注册后查看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真真

联系方式:1***5注册后查看6****8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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