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项目名称:超市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BCGY-F1001
三、更正内容
1.商务评审标准表中关于“企业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表述进一步细化:企业业绩中上述内容评分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或有效证明资料文件更改为“需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签字、盖章齐全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全文同步修改;
2.商务评审标准表中关于“企业诚信”的表述修改为:(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技术评审标准表中关于“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和“运输、配送实力”修改为:
(1)经营场所及仓储能力部分:投标人在青岛市辖区内,经营满三年的门店,按照经营面积总和排名,第一名的得标准分值,其他依次递减0.5,扣完为止,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门店的营业执照和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和使用规模大小的证明等资料。提供仓库位置证明(仓库为自有或自有公司名下或所属下级子(分)集团(公司)或满三年且在有效期内能履行项目能力的租赁合同,需提供合同及三年(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房屋租赁转账凭证或支付证明),含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截图)、使用规模大小的证明等资料原件。
(2)运输、配送实力部分:所有投标人具备固定的配送车辆(仓库为自有或自有公司名下或所属下级子(分)集团(公司)或满三年且在有效期内能履行项目能力的车辆租赁合同,需提供合同及三年(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车辆租赁转账凭证或支付证明),数量最多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
4.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特殊应急管理方案中应急响应准备时间增加到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增加具体要求:超市经营范围内的商品接到送货通知后2小时内送到到指定地点。
5.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服务保障”的表述进一步细化:超过100公里范围内的得1分修改为“超过100公里,200公里范围内的得1分”。
6.项目概况说明中修改为:投标人报价为零售价的全费用价格。所售同类商品价格以中标供应商零售价(不含活动促销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下浮(所售同类商品基准价不得高于大型综合商超零售平均价(不含活动促销价格))。(注:所报下浮率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可更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后报价。
7.(1)投标开始时间延期为:2025年2月28日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为: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为:2025年2月28日9:30(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4)开标时间延期为: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