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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河北省

公告内容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本工程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任务及要求:

(1)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勘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范围线,完成永久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内容包括外业勘测、提交勘测定界报告书、勘测成果图件、专家验收意见等。调查勘测成果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技术要求。

(2)组卷报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占补平衡方案编制;不可避让报告编制;生态系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并取得签字;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数据处理及数据融合,协助业主上报信息,完成地块信息并录入系统;通过各级主管单位各部门的审查。

(3)征占使用林地、草地手续完成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林地、草地使用手续办理,完成逐级报批。永久用地取得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现更正为:

一、本工程土地组卷技术服务(林地及草地部分)任务及要求:

(1)资料收集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用地范围线,搜集项目区范围内的三调数据、乡镇村界线、林草湿数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数据。

(2)数据处理

对项目区范围内的三调和林草湿进行融合,统计项目区占用林地和草地的面积、地类和保护等级等相关信息。

(3)现场调查

对项目区占用的林地、草地进行现状调查、并对不一致的地块进行认定。

(3)报告编制

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和草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完成组卷。

(4)手续报批

由县、市、省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最终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和使用草地行政许可。

更正事项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1)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近 3 年(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5 分。本项最高得 1**$3 分,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现更正为:

1.近 3 年(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5 分。本项最高得 1**$3 分,须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描述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更正事项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内容,因招标文件涉及到实质性内容更正,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5年7月1**$3日0**$3时0**$3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5年0**$3月0**$3日0**$3时0**$3分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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