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关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标志牌采购的更正公告[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企业认证资质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认证范围需包含广告制作类或标志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 2 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2 分,最高得6分。(认证范围需包含广告制作类或标志相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2 | 投标人供应体系及保证措施 | 具有写真机的得1分;具有自有喷绘机的得1分;具有自有印刷机的得1分;具有自有裁切机的得1分;具有自有切纸机的得1分,具有UV机的得1分,具有横 幅机的得1分,具有雕刻机的得1分;最高得8分。 (提供设备发票及照片,否则不得分) | 具有写真机的得1分;具有喷绘机的得1分;具有印刷机的得1分;具有裁切机的得1分;具有切纸机的得1分,具有UV机的得1分,具有横幅机的得1分,具有雕刻机的得1分;最高得8分。 (提供设备发票及照片;如设备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设备发票及照片,否则不得分) |
3 | 投标人供应体系及保证措施 | 供应商自有的车辆,每辆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必须为投标人名下。 | 供应商具备运送车辆,每辆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如车辆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否则不得分。 |
4 | 投标人供应体系及保证措施 | 根据投标人自有生产能力、经营情况比较打分(4-0 分)。 (提供图文店以及自有经营生产工厂的外观照片、内部照片;厂房、店面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评分分值范围:4、3、2、1、0】 | 根据投标人生产能力、经营情况比较打分(4-0 分)。 (提供用于生产制作的图文店或经营生产工厂的照片;提供厂房或店面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评分分值范围:4、3、2、1、0】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5年0**$3月0**$3日 1**$3点3**$3分 | 2****5年0**$3月1**$3日 1**$3点3**$3分 |
更正日期:2****5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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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