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郭巨广电站大楼(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房屋资产评估(重发)项目终止公告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郭巨广电站大楼(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房屋资产评估(重发)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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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BL-ZJBX-2024032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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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郭巨广电站大楼(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房屋资产评估(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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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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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北仑区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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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对郭巨广电站大楼(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房屋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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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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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对郭巨广电站大楼(郭巨街道教场路11号)房屋进行资产评估,并进行后续协议签订,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一份(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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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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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符合甲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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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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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8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800元 ,上限: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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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包含项目资产评估的所有费用。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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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3-29 15:15 至 2024-04-02 15:1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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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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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具备评估(包括国有资产)执业资格,入围2024-2025年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资产评估服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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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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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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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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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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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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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269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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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矸恒山路5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