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山东港口青岛港山东青东管道有限公司消防自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变更
山东省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公告内容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3.3项由“报价单位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石油化工行业消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变更至“报价单位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消防系统建设或改造项目),每份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标日期前30天)。”2.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至2024年11月14日13:30(北京时间)。3.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变更至2024年11月14日13:30(北京时间)。4.本项目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变更至2024年11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