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新疆师范大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综合实验室项目(二期)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X-2****5-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综合实验室项目(二期)便携式地物光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5年0**$3月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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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4**$3页中:2.2配置要求2. | 1.5米铠装光纤2根 | ≥1.5米铠装光纤2根 |
2 | 招标文件4**$3页中:2.2配置要求2**$3. | 测量探头2个 | 测量探头1个; |
3 | 招标文件4**$3页中:2.2配置要求2**$3。 | 室内光源2套 | 室内光源1套 |
4 | 招标文件4**$3页中:采购标的商务要求: | 4.2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时间及要求: 中标之日起3**$3个日历日内 | 4.2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时间及要求 中标之日起9**$3个日历日内 |
5 | 招标文件4**$3页中:采购标的商务要求: | 交货日期: 合同签约3**$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交货日期: 合同签约9**$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6 | 招标文件4**$3页中:采购标的商务要求: | 4.4.1 合同内货物质保期为三年,具体质保期以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少于三年的,以三年为准;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长于三年的,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 | 4.4.1 合同内货物质保期为一年,具体质保期以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少于一年的,以一年为准;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长于一年的,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 |
7 | 本项目更正内容为配置数量及时间要求,未涉及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其余内容均不更正。 | 本项目更正内容为配置数量及时间要求,未涉及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其余内容均不更正。 | 本项目更正内容为配置数量及时间要求,未涉及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其余内容均不更正。 |
更正日期:2****5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配置要求、交货期、质保期更正,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正后文件查阅具体内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1-4注册后查看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3楼
联系方式:0****1-3注册后查看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媛、李航、杜萍、范艳娥
电 话:0****1-3注册后查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