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宿豫区阿里山河公园(长江路)新建1座智慧化装配式公厕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变更 江苏省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11-JSYL-G2024-0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豫区阿里山河公园(长江路)新建1座智慧化装配式公厕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关于企业经营业绩、节能环保中的“专精特新:投标人具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得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专精特新:投标人具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得2分。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关于企业经营业绩、节能环保中的“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证书电子件且内容清晰可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涵盖装配式公厕或智能环保移动厕所等相关内容, 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变更为“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证书电子件且内容清晰可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3、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关于其他中的“项目组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电子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变更为“项目组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电子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11月21日9:30:00延期至2024年12月06日09:30:00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11-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豫区湘江路30号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耀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百事美特六楼(世纪大道398号)

联系人:李豪杰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豪杰

电话:注册后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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