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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变更 安徽省

公告内容

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一期医用织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DL2024002059(0724-2431SZ146969)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4002059(0724-2431SZ1469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一期医用织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4页 “技术评价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调整为:

序号

评议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1

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

40

)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如实填写《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标准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100分,带“▲”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其他为一般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0.084分;扣完为止。

(二)评审依据:

1、评定是否偏离以投标人响应及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招标技术标准为准,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的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2、证明材料须为投标人或所投货物制造商所有,否则不予认可。

3、检验(检测)报告要求具有CMA、CNAS标识的,若有材料证明相关检测事项不在实施该项检测的机构许可(认可)CMA、CNAS资质范围内的,该检验(检测)报告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提供虚假文件评审

4、同一个检测报告编号只能用在一个产品中使用,如用在多个产品检测报告无效同时提供在检测机构官网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http://cnca.gov.cn)的检测报告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5单个产品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在同一份报告中呈现,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需求。

6、评分时,以划分框内“技术标准”序号为1、2、3、4、5、6、7、8.....为技术参数评审的最小单位,如一项技术参数(划分框内序号为1、2、3、4、5、6、7、8.....)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2、招标文件第34页 “技术评价 2 质量保障措施”调整为:

序号

评议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2

质量

保障措施

12

(一)评审内容:

1、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以下产品质量测试设备进行评审内容有:电子天平(测试原材料的克重),拉力试验机(测试布料的断裂强力),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重金属等有害物资的检测检验),显微镜(面料密度检查检验),微波消解仪(面料成分分析前处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成分分析及可分解芳香胺、甲苯等有害物资的检),实验用通风柜,试验台,远红外辐射发射率测试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

1)全部具有以上10种设备及其它更多质量测试设备的得90分;

2)具有以上8种质量测试设备的得40分;

3)具有以上7种质量测试设备的得20分;

4)具有以上6种质量测试设备的得10分;

5)具有以上5种质量测试设备的得5分;

6)其余情形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措施内容进行打分:

1)提供了原材料的质检流程表;

2)提供了半成品的质检流程表;

3)提供了成品的质检流程表;

满足以上项要求得10分,满足以上项要求得5分,满足以上一项项要求得2

以上2项叠加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依据: 

1、如为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自有设备,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查询截图)及设备在厂房照片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2、如为投标人租赁设备,提供:

1)设备拥有方设备购买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查询截图);

2)至开标前3个月设备租赁合同及连续三个月的租赁发票(发票上至少备注租赁期限)。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租赁发票。

3)设备在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场地的照片予以佐证;

否则不得分。

3、提供相关的质检流程表。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0日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2月20日8:30(北京时间),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2(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1楼)公开开标。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宁多、黄颖张琪琪

电话:注册后查看/82331326/82339856

邮编:518028 

邮箱:xieningduo@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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